蚌科国社[2004]5号
关于印发《蚌埠市农业科技示范工程
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三县一区科技局:
现将《蚌埠市农业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各地实际,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工作。
特此通知
二OO四年五月十三日
蚌埠市农业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意见
为了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若干政策的意见》,推进我市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,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、推广,为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,市科技局决定在三县一区启动农业科技示范工程。实施意见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:
以市场为导向,先进实用技术为支撑,以推广新品种、新技术,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覆盖率为核心,以发展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为突破口,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和壮大县域经济的目标,建立以现代农业技术为支撑的科技示范体系。通过示范工程的实施,使示范园、示范基地、示范大户成为县(区)科技兴农工作的样板;成为农业科研院所、大专院校,进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通道;成为各级科技管理部门“选题攻关,转化成果,科技培训,服务生产”的窗口。
二、目标与任务
(一)目标
1、通过一批农业技术的组装集成,搭建一个符合市场发展方向,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的平台。
2、通过科技创新机制创新,创建一批符合农业产业发展方向,具有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,重点扶持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大户。
3、扶持一批实行企业化运作,开展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科技型龙头企业、专业协会等实体。
4、培训一批具有一定科技素质,又能带动周边农民致富的农村科技能人。
(二)任务
1、在农业科技示范工程的实施中,做好以下农业新技术的推广、示范。
(1)围绕无公害农业生产,大力示范推广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。
(2)围绕“三高一优”农业,大力示范推广优质农作物新品种及配套技术。
(3)围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,大力示范推广保护性农业栽培和科学施肥技术。
(4)围绕效益农业和资源利用,大力示范推广设施及高效节水农业技术。
(5)围绕特色农业,大力示范推广地方名、特优农产品产业化技术。
(6)围绕高新技术引进,大力示范推广优质农作物新品种、新技术和新产品。
2、按照“效益为先、示范为主”的原则,全市根据区域特点和产业分布,争取创建一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,建立4个市级农业科技园区。树立一批生态农业、设施农业、创汇农业、观光农业、精品农业的现代农业示范典型。
3、建立一批能够反映区域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特点的科技示范基地。
(1)加强我市大宗粮食作物新品种、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,在三县一区创建水稻、小麦、棉花、花生等科技示范基地。
(2)在安徽绿雨农业有限责任公司,怀远县纯王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下,建设小麦、水稻、棉花、油菜、西瓜等名、特、优品种的引进、繁育、制种示范基地。
(3)以实施农产品标准化项目为抓手,在三县一区选择产业基础好,又有一定区域性特色的知名产品,创建无公害优质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。
(4)以创造地方名特优品牌产品为目标,在三县一区建立生态经果林示范基地。
(5)为了提升我市畜、禽、水产品的品质,扩大市场份额,建立标准化生猪、肉牛、羊及水产品养殖示范基地。
4、通过科技示范基地的辐射,组织农产品的新品种、新技术进村入户,带动扶持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大户。
三、保障措施
1、农业科技示范工程的实施,是推动县域经济壮大的有效方式,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,创造良好环境,提供优惠政策。科技管理部门市、县(区)联动,形成合力,共同抓好这项工作。
2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,农村各类专业协会带动作用,采取公司+基地带农户,农民专业协会建基地、办实体的新机制,带动广大农民共同致富。
3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。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示范基地与科教单位紧密结合。使各类示范基地都有一个技术依托单位;要充分发挥市、县、乡三级农技干部作用,使他们在示范工程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;要组织好科技培训,利用示范项目,以农村科技能人为重点,对基地周边区域的农户和农民开展科技培训,传授科技知识和实用新技术,提高农民技能,增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。
4、农业科技示范工程采取“动态、竞争”的运行管理机制,挂牌后还将进行定期考核,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料。市科技局年底对这项工作进行总结表彰。对创建合格的示范园、示范基地,由市科技局冠名挂牌,筛选出20个示范大户,10名在示范工程实施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,进行表彰奖励。
主题词:农业
科技示范意见通知
报:省科技厅农村与社会发展处